黑龙江省: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 样品全部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7月30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32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信息显示,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4类食品85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的茶叶及相关制品主要是代用茶。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9)、《植物性食品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47)、《水果和蔬菜中多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1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代用茶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敌敌畏、乐果、六六六、滴滴涕、二氧化硫。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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