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公布“双随机”专项检查结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日,山西省质监局官网通报2018年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称,根据《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质监局发〔2017〕181号),省局于7月9日-20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共
44家机动车、环境、建材等领域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建议予以通报(见附件)。请各市局及示范区质监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对存在问题的受检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局。

各市局及示范区质监局要围绕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梳理归纳总结,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检验检测管理,并积极指导各县(区)局工作,不断提升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

全省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对照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所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地排查本单位是否存在同类或类似问题,重点做好资质能力运行保持情况、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规范性和合法性等方面自查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要强化其主体责任,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确保机构始终保持获证时的能力和要求,依法依规向社会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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