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代购需工商登记 海外代购会消失吗?

河北省承德市网络代购经营者陈晨(右)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刘环宇摄(人民图片)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2018年8月31日,历时5年时间,历经4度审议,后又3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声音称,《电商法》落地,海外代购“压力山大”,那么海外代购究竟将受到怎样的影响?代购时代真的要终结了吗?
多数代购需工商登记
可以发现,让代购一族感到有压力的,主要是《电商法》所规定的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条款。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电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提到,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是必要的,这主要是从我国的商事登记和税收征管制度上总体考虑,并且体现线上线下的公平竞争。那么,是否对于所有的电商经营者都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呢?
《电商法》也明确了适用除外的情况,即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这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有许多个人经营者交易的频次低、金额小,法律已要求平台对其身份进行核验,可不要求其必须办理登记。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周汉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如果海外代购进行的是大规模的商业行为,就是市场主体,超过一定数额需要依法纳税;如果是偶尔出国帮家人朋友代购少量东西,则不需要登记,而“零星小额”的具体标准,还需等待市场监管总局明确。
工商登记是税收征管的基础,但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并不等于完全与纳税无关。如果发生了纳税义务,同样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跨境电商享政策鼓励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电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表示,《电商法》的修改思路主要是遵循规范经营与促进发展并重,保障并支持电商创新发展,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对有关方面认识尚不一致、还看不准的问题,仅作原则规定或不作规定。
周汉华认为,作为一部规范和促进电商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法规,《电商法》只是对跨境电商做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对代购这种业态的影响还不到终结这个程度,就此说海外代购到了末日是不准确的。总体而言,《电商法》对于跨境电商是持鼓励态度的。例如,《电商法》的第五章明确写到,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电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国家对跨境电商的支持是明确的,同时,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商。对于个人代购,《电商法》并没有禁止,但更多细则还需要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来调整。
个人代购面临转型
《电商法》对电商经营者做出了明确定义,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它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商经营者。
周汉华表示,这就是说,除了电商平台上的商家,那些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都涵盖在内。一般所称的海外代购大多通过社交平台完成交易,属于跨境电商经营者,是《电商法》的适用对象。
从本质上看,海外代购的成本相对较低,催生了需求,这一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不过,从事跨境电商,本来就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即使是个人从境外携带商品入境,也需要遵守海关、出入境、免税商店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海外代购们从事跨境代购的法律风险是确定的、税务风险也是真实存在的。
那么,在《电商法》实施之后,从事海外代购的个人将有何选择呢?董毅智告诉记者,目前看来,要么转型为从事跨境电商的小微企业,要么偶尔少量进行代购。他分析说,目前代购们的利润点在于免交关税、消费税,这与以往的执法依据不够明确、执法程度不够到位有关,现在立法已经明确,执行上也没有技术阻碍,一旦成本上去了,代购们的优势就会不复存在。因此长远来看,个人代购生存的空间是越来越小的。(叶子)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62785亿元,同比增长27%。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网购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网上零售等新兴市场供给方式延续高增长态势。以互联网经济为代表的新动能不仅成为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的重要动力,也为推动经济进一步转型升级打下良好基础。
玩出新花样
刷脸支付、虚拟试衣、无人便利店,今年以来又有不少新兴互联网应用正在刷新消费者认知
“‘双11’还没开始的时候,商品就已经卖光了!”10月27日,辽宁沈阳市某银行职员赵卓打开网购软件时,发现有些收藏的商品已经无法再支付定金,“本打算仔细比较后再下单,没想到‘双11’预售这么紧俏。”赵卓细数着购物清单:为家里添置的扫地机器人、妈妈想要的蒸蛋器、给爸爸的羽绒服、给孩子的玩具、给自己的护肤品……“‘双11’已经成为每年的家庭采购日。”
10月20日,今年的天猫“双11”预售正式开始,这已是网络购物狂欢节的第十个年头,消费者热情依然不减。
“10年前,第一个天猫‘双11’交易额是5200万元,到去年增长到1682亿元,没人会想象到这样的变化,但它实实在在地发生了。”阿里巴巴首席执行官张勇说。“双11”网络购物狂欢节年年刷新的销售额,是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一个生动注脚。
“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荆林波说,狭义来讲,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但广义来看,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产业转型升级、消费迭代升值、跨境商务发展的主要方式,聚集新业态、孕育新动力。
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持续较快发展,亮点频现:
市场规模继续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7.7%,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4.8%,分别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8.4和15.5个百分点。“无论是商品还是服务,线上零售额在前几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增速依然保持在高位。从国际层面来看,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规模居世界第一。”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说。
市场结构不断优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保持较快增长,1至6月实现交易额9533亿元,同比增长30.9%,占网上零售额比重进一步提高。“过去,我国服务业的互联网渗透率非常低,这是我国服务类电商发展的机遇。互联网这个典型的数字化平台,如今和餐饮、酒店、旅游、电影、零售等生活服务业深度融合,有了巨大增长空间。”美团首席执行官王兴说。以外卖为例,我国外卖业务规模已领先全球,而且还在持续增长。
新技术层出不穷。刷脸支付、虚拟试衣、无人便利店……今年以来又有不少新兴互联网应用在刷新消费者认知。荆林波说:“电子商务技术已经从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向虚拟现实、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一步拓展,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目前,出现很多细分技术市场,企业为争夺这些技术领域的投入也在不断加大。”
挖掘新空间
电子商务正从大中城市、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乃至农村地区扩张
“感冒发烧不愿出门,半夜时分叫了‘闪购’,不到半小时药就送来了。”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居民孙强宇说,“现在不仅吃饭不用去饭店,可以在家点外卖,连周边的超市、便利店、水果店、药店、花店都能配送上门,在线上购买线下的商品和服务非常便利。”
“电子商务成为中国人的新生活方式。日常生活、工作交往、对外联络等,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互联网。”荆林波说。
今年以来,电子商务发展还呈现出一些新趋势:
——无界化。以盒马鲜生为代表的“新零售”项目在越来越多的城市落地。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推动下,在日益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支撑下,超市、专业店等传统零售业态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新兴业态和传统业态无界融合成为消费市场供给的重要途径。
“消费渠道无界融合将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既包括线上线下融合,也包括跨行业融合。企业在渠道选择方面应关注线上互联网和线下实体店融合的方向,整合两个渠道,从而在未来的消费趋势中把握机会。”赵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