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0批次太阳镜产品抽查 26批次不合格

1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太阳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2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109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太阳镜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QB 2457-1999《太阳镜》、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QB/T 2506-2017《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标准的要求,对太阳镜产品的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镜架要求(抗汗腐蚀)、装配质量、可见光透射比τV(380nm~780nm)、光透射比相对偏差、紫外透射比τSUVA(315nm~380nm)、紫外透射比τSUVB(280nm~315nm)、色极限(黄色交通讯号)、色极限(绿色交通讯号)、色极限(平均日光)(D65)、交通讯号透射比(红色讯号)、交通讯号透射比(黄色讯号)、交通讯号透射比(绿色讯号)、防紫外性能(明示指标)τmax(λ)、防紫外性能(明示指标)τSUV(280nm~380nm)、抗冲击性能(明示指标)、标志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可见光透射比τV(380nm~780nm)、镜架要求(抗汗腐蚀)、色极限(平均日光)(D65)、色极限(绿色交通讯号)、交通讯号透射比(红色讯号)、交通讯号透射比(绿色讯号)、交通讯号透射比(黄色讯号)、标志项目。

THE END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