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46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抽查 10批次不合格
1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和宁夏共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6家企业生产的246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27589-2011《纸餐盒》、GB/T 27591-2011《纸碗》、QB/T 2898-2007《餐用纸制品》、QB/T
4763-2014《纸浆模塑餐具》、GB/T
10440-2008《圆柱形复合罐》等标准和企业明示质量要求,对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的感官要求、铅、砷、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漏水性、渗漏性能、抗压强度、耐温试验、端盖脱离力、轴向压溃力、快速泄漏试验、跌落试验、耐温性能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抽查发现,东光县钟鹏纸塑包装加工厂、兴化市佳德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无锡市恒通彩印包装厂、德清雷甸元利纸品包装加工厂、武汉市汉阳区鑫超越纸制品加工厂、武汉清泉源餐具有限公司、祁阳县鑫旺纸制品厂、广州佰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玉溪市东风彩印有限公司、昆明建宏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荧光性物质、抗压强度、渗油性能、砷、轴向压溃力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