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公告(第2024000015号)

关于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公告第2024000015号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2号)中《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操作规范》的规定,现对我市《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取消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取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内容

 

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取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内容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编 生产地址 取消原因
1 南京雅脉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牙科抛光磨头 苏宁械备20230290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802室: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唐驾庄村高资经济开发区中心路(委托镇江稳吴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生产)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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