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机构:段位制办公室
中国武术协会是武术段位制工作管理和考评的最高机构,下设段位制办公室,负责全国武术段位制日常管理和相关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段位制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域性各级段位制办公室负责其辖区内段位制日常管理和相关工作。
区域性一级段位制办公室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段位制工作的管理机构,各省级武术主管部门或中国武术协会区域性一级单位会员,或具有中国武术协会专业性一级单位会员资格的高等院校和全国性体育行业协会,可向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申请成立一级段位制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区域性二级段位制办公室是各地级市(区)段位制工作的管理机构,各地级市(区)武术主管部门或中国武术协会区域性二级单位会员,可向所属辖区一级段位制办公室申请成立二级段位制办公室,经报省级武术主管部门或省级武术协会批准,并报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区域性三级段位制办公室是各县级市(区)段位制工作的管理机构,各县级市(区)武术主管部门或中国武术协会区域性三级单位会员,可向所属辖区二级段位制办公室申请成立三级段位制办公室,经报地市级武术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批准,并逐级报中国武术协会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若当地尚未设立段位制办公室,或已设有段位制办公室但未能正常开展工作,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时,该地区考试点可由中国武术协会直接负责,或委托其他单位临时负责当地段位制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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