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管局8月至10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微生物污染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8月至10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微生物污染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
□ 中国质量报 记者 刘松瑶
为保障市场在售茶叶及相关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近年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将茶叶及相关制品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今年8月至10月,该局共开展9期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在8月至10月的历次抽检中,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如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农兽药残留问题,如联苯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不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涉及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该省合肥市、亳州市、安庆市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抽检具体情况来看,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8月6日发布的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12类748批次食品,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茶叶及相关制品:亳州市谯城区熙雅堂花茶店销售、标称亳州市广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桑葚茶,霉菌数量超标。
8月13日发布的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7类713批次食品,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两批次为茶叶及相关制品:湘潭县易俗河镇菲韵堂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标称安徽修江茶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汉果金银花茶和合肥文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庐江和厚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桔香橙柠檬茶,霉菌数量超标。
8月20日发布的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7类770批次食品,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茶叶及相关制品:亳州市亳之养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安徽上善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蒲公英甘草茯苓茶,霉菌数量超标。
8月27日发布的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9类742批次食品,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茶叶及相关制品:东莞市厚街汲铭贸易商行销售、标称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滦南分公司委托安徽锋铄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胖大海罗汉果枇杷茶,霉菌数量超标。
9月10日发布的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12类811批次食品,检出16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两批次为茶叶及相关制品:金寨县徽金谷茶叶有限公司销售、标称该公司生产的茶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超标;沁阳市春及参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亳州市亿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须桑叶茶,霉菌数量超标。
9月24日发布的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0类884批次食品,检出16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茶叶及相关制品:安庆市开发区唐义勇超市销售的岳西绿月,联苯菊酯超标。
10月15日发布的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8类641批次食品,检出16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两批次为茶叶及相关制品:亳州皖健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标称该公司生产的人参枸杞桑葚桂圆茶和安徽万宝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标称亳州浩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桑葚桂圆枸杞茶,霉菌数量超标。
10月22日发布的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8类559批次食品,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茶叶及相关制品:安徽梵茗茶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安徽轩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茯苓茶,霉菌数量超标。
此外,在该局9月17日发布的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茶叶及相关制品全部合格。
消费提示
空腹不宜饮浓茶
茶树是多年生常绿木本植物,茶叶以茶树上的芽、叶、嫩茎为原料,按照特定工艺加工制成。
中国是茶的故乡,《茶经》有云,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我国有世界上最全的茶叶品类。根据不同生产工艺和品质特征,茶叶一般可分为绿茶、白茶、黄茶、乌龙茶(青茶)、黑茶、红茶六大类别。其中,绿茶属于不发酵茶;白茶、黄茶属于轻微发酵茶;乌龙茶属于半发酵茶:黑茶属于后发酵茶;红茶属于全发酵茶。茶叶中含有许多活性成分,如茶多酚及其氧化物、茶氨酸、茶多精、咖啡碱等,对人体健康具有诸多益处。
按照采摘标准和制作工艺不同,茶叶质量等级一般可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可从色、香、味、形4个方面评判质量。好茶外观纯而亮泽、汤色明亮清晰,香气纯正,沁人心脾。不同加工方式或储藏时间的茶叶会呈现出不同的风味特色,如品质较好的绿茶滋味鲜爽、饮后回甘,品质较好的红茶滋味甜醇。外形可看茶叶色泽,条索、叶片形状是否完整、洁净等。如特级龙井底芽叶嫩绿明亮,扁平、匀齐细嫩成朵。等级不同,品质和价格存在差别,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等级和价位的茶叶,选购时,要在正规商店或超市购买,并注意查看包装标识。
品茶可用茶具。茶具按质地可分为陶土、瓷器、玻璃、金属、漆器、竹木等,选择茶具可因茶、因人、因艺、因境制宜。泡茶不宜用保温杯,高温及长时间的热环境会破坏茶叶中多种维生素及香气成分,影响茶叶风味及健康功效。
饮茶有益健康,但也要注意科学饮用。饮茶时,喝细嫩绿茶,不需要倒掉第一泡茶。空腹饮浓茶,或平时饮茶较少的人在短时间内饮用较多浓茶时,容易出现头晕、手脚无力等“茶醉”症状,此时最好搭配一些茶点,如食用糖果或坚果类食物。茶叶中的多酚类物质会与含铁剂、酶制剂药物的有效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影响药效。因此,补血糖浆、蛋白酶等药物不能用茶水服用。此外,服用镇静、催眠类药物时,也要注意不用茶水冲服。
茶叶储藏过程中,其色、香、味极易受环境中温度、相对湿度、氧气、光线等影响,引起品质发生变化,甚至变质。因此,保持良好的储藏条件十分必要。茶叶储藏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因茶而异。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宜尽早饮完,储藏时间过长会导致其失去原有的特征性风味。若短时间内存放茶,可用没有异味的铁罐密封,并避光保存。若长时间贮藏,冰箱低温冷藏较好。贮藏时,应注意采用铝箔等隔绝性能好的材料进行包装,防止串味,重点在防止霉变。对黑茶(如普洱、茯砖茶等)、白茶,许多消费者喜欢存放一段时间后再喝,更宜将这类茶包装好后,存放在通风,干燥及空气湿度低的环境中。
(来源: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本报记者刘松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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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苯菊酯具有击倒作用强、广谱、高效、快速、长残效等特点,以触杀作用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联苯菊酯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造成联苯菊酯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农药导致。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茶叶中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的限量为0.1mg/kg。茶叶中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超标原因可能是在茶鲜叶种植过程中超范围使用相关农药。
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消毒不彻底,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