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6年第1期)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安排,在全区抽取样品594批次,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8.48%。抽检结果详见附件1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确保所有不合格样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闭环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高新区狮山欣扬生鲜超市店销售的橙,其联苯菊酯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新区通安许大姐菜篮子生鲜果蔬店销售的豇豆,其乙酰甲胺磷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高新区东渚鲜多多水果店和高新区镇湖戚明杨果园销售的香蕉,其噻虫嗪和噻虫胺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高新区横塘火羽白生鲜百货经营部、高新区枫桥马涧市场冯福男食用农产品店和高新区浒关分区贺良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其恩诺沙星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新区狮山韩顶林活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鲈鱼,其恩诺沙星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残留问题

(一)苏州新区宝利来西饼屋销售的鸡蛋糕(自制),其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温馨提示

大寒将至,寒意渐浓。大家在品尝美食、驱寒保暖的同时,也要关注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为守护广大群众寒冷时节的饮食安全,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一、选购食品要留心

建议到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超市、农贸市场购买食品。不选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及来源不明的产品。购买时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漏气、鼓包等情况。预包装食品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与营养成分表,确保在保质期内食用。

二、储存食品讲方法

易腐败的肉类、海产品等应及时放入冰箱冷冻室(建议-18℃以下贮存);蔬菜水果类可放置在冷藏室(0-4℃为宜)。不同果蔬对温湿度的要求不同,尽量分开存放。冰箱内储存时应做到生熟分开,熟食及即食食品置于上层,生鲜肉类、水产等放在下层,避免交叉污染。

三、加工过程守规范

保持厨房环境清洁,定期对餐具、厨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在使用洗涤剂清洁后,可以用沸水煮沸或蒸汽消毒15-30分钟。烹饪肉类、蛋类、海鲜等食品务必彻底加热,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以杀灭可能存在的细菌与寄生虫。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应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四、节令饮食多注意

食用火锅时,选择新鲜蔬菜、肉类、水产品与豆制品等食材;购买冷冻丸子、虾滑等加工制品,注意查看保质期与配料信息,尽量少选添加剂过多的产品。食材入锅前应充分清洗,减少表面农药残留。服用滋补品如人参、鹿茸等要依据自身体质,并注意适量,同时了解食用禁忌,避免与相克食物同食。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汇总(2026年度第1期)

附件2-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THE END
<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目录
关闭
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