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化县辣子千红火锅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近期,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新化县辣子千红火锅店使用的餐具(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碗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11月28日,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认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1日向新化县辣子千红火锅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新化县辣子千红火锅店已将上述抽样批次检验不合格的餐具(碗)使用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店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做出如下整改: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意识;

2、加强消毒管理制度,对餐具的清洗消毒落实到个人,确保餐具清洗消毒干净。

新化县辣子千红火锅店于2023年11月3日因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碗),由本局于2023年11月29日对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该店使用的餐具(碗)于2025年11月12日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再次为不合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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