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11期)

一、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纺渭路分公司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螺丝椒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抽检日期:2025年11月23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的螺丝椒属于外购,鉴于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二、西安东环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纺厦店经营小麦芹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抽检日期:2025年11月3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的小麦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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