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涉及我县2家经营单位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大荔县下寨镇福家超市的土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大荔县下寨镇福家超市抽检购进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的土豆,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产品甲拌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该批次土豆共计购进48.5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大荔逸晖葫芦头店的水煮猪肉丸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大荔逸晖葫芦头店抽检生产日期为2026年6月4日的水煮猪肉丸子,经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产品铬(以 Cr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该批次水煮猪肉丸子共计生产4.5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