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现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内蒙古壹家壹超市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日我局收到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2026SP06686。报告显示:食品名称:农村粉条(土豆粉);生产日期:2026-05-17;保质期:常温10天、冷藏20天、冷冻6个月;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被抽样单位名称:内蒙古壹家壹超市有限公司;标称生产者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薯香缘粉条加工坊;抽样日期:2026-05-2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内蒙古壹家壹超市有限公司购进的农村粉条(土豆粉)(生产日期:2026-05-17)共计110袋,货值金额198元。该批次产品中,8袋用于监督抽检,剩余102袋已销售至消费者。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经营主体制定产品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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