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11期)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涉及我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泰和明誉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销售的红椒

一)食品名称:红椒购入日期:2026-05-28,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

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责令当事人开展召回经核查,该批产品已全部销售,当事人开展了召回,但未能召回。

(三)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免于处罚进行教育的决定(决定书编号:信丰市监不罚〔2026〕38号)。

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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