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

近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5类食品5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37批次、不合格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

(一)曹同飞销售的生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城北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分局(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曹同飞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北街道齐江路63 生姜 / / 2025/10/23 ||0.371mg/kg||0.2mg/kg 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温岭抽检不合格食品2025.12.12.xls

温岭抽检合格食品2025.12.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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