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十五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1批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文成县孤村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31日向生产单位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土蜂蜜共生产102瓶,其中有8瓶用于出厂检验,6瓶用于抽检,剩下88瓶存放于成品仓库中(未在市场上流通)。当事人生产经营土蜂蜜的货值金额为9400元(以94瓶计,售价100元/瓶),销售货值为600元,违法所得为600元。
当事人销售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要求的土蜂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编号为文市监处罚〔2025〕256号的决定:1、没收抽检不合格的土蜂蜜88瓶; 2、没收违法所得600元(陆佰元整);3、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以上罚没款共计3600元(叁仟陆佰元整),上缴财政。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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