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知(XBJ25450107640037044)

近期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消毒餐具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该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南宁市西乡塘区粤师兄烧卤美食店使用的小碗(自消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XBJ25450107640037044 样品名称 小碗(自消餐饮具)
消毒日期 2025-11-01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被抽样

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粤师兄烧卤美食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检验机构 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在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用具(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对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2025811日,当事人因在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碗)被我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桂南西市监处罚〔2025〕428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受到警告行政处罚后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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