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部分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大荔县浓佳香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生产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的御年顺椒麻鸡(酱卤肉制品),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该批次御年顺椒麻鸡共计生产52袋,销售48袋,赠送顾客4袋,均未能召回。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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