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西安京灵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八分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抽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采购的架豆王(菜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二、西安市灞桥区鲜果源水果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联苯菊酯。抽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橙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陕西晶海乔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纺织城分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抽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青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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