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十四届传统武术比赛规程

徐州市第十四届传统武术比赛
暨第二十届全国武术之乡武术比赛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徐州市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徐州市武术协会
三、承办单位:徐州市泉山区武术运动协会
四、比赛日期:2026 年 4 月 26 日
五、比赛地点:徐州市奥体中心
六、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武术协会、市武协各专业委员会、市武协团体会员、乡镇(街道)、社区、武术馆(校)、在徐各高校、老年大学、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武术组织及有关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七、竞赛项目:
1.规定项目(个人)
长拳类(第一、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南拳类(第一、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南拳、南刀、南棍。
太极拳类:24 式太极拳、42 式太极拳、32 式太极剑、42 式太极剑;第三套太极拳、太极剑国际竞赛套路;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2.传统项目(个人)
(1)传统拳术太极拳类: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和式太极拳、王其和及其他传统太极拳(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洪拳、蔡李佛、地术拳、鹤拳、其他南拳(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他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花拳、少林拳、武当拳、武当太乙拳、峨眉拳、其他传统拳术(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太极扇、南刀、南棍、西北棍、武当剑、朴(大)刀、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其他单器械(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其他双器械(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他软器械(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3.对练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徒手对联、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4.集体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与器械)。
八、参加办法(一)每队可报领队 1 名、教练 1 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 2 项(拳术 1 项、器械 1 项), 可兼报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1 项。
(三)集体项目人数不得少于 6 人,少于 6 人时不予编排。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对练及双人项目男、女可混合编,不设年龄组别。
(五)武德风尚奖
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24)》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完成套路时间:
1.规定项目不少于 1 分 20 秒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传统项目和展示项目不超过 2 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3.太极拳项目 3~4 分钟。演练至 3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项目 2~3 分钟。演练至 2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项目不少于 40 秒钟(太极拳对练 2 至 3 分钟)。
6.集体项目不超过 4 分钟。(三)规定项目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四)集体项目须自行配乐,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 0.1 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 0.1 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五)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A 组): 11 岁及以下(2015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B 组):12 岁至 17 岁(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青年组(C 组):18 岁至 39 岁(1987 年 1 月 1 日至2008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中年组(D 组):40 岁至 59 岁(1967 年 1 月 1 日至198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老年组(E 组):60 岁和 60 岁以上(1966 年 12 月 31日之前出生者)。
十、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
按各单项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分别设一等奖 20%、二等奖 30%、三等奖 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对练项目
按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办法同上。
(三)集体项目
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 30%、二等奖 40%、三等奖 30%。颁发奖牌、获奖证书。
(四)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或实际参赛人数在 5 人以下时,将按照比赛成绩核定获奖等次,具体如下:
1.获得优秀中、上等级分数,核定为一等奖;
2.获得优秀下、良好上等级分数,核定为二等奖;
3.获得良好中及以下等级分数,核定为三等奖。
(五)参加集体项目、对练项目、个人项目小组比赛项数5 项以上(含 5 项)获得第一名者,(根据武术之乡规程项目设置)择优选拔徐州武术之乡代表队队员。
十一、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 1 名、教练 1 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 1 项、器械 1 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对练限 2 人或 3 人编组,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集体项目人数不得少于 6 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五)武德风尚奖
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邮箱:xzswsydxh@126.com
2.报名截止时间:4 月 20 日 24:00 点前.
3. 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 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在报名截止前送交或邮至徐州武协办公室,一份留队备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
4.邮寄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或送至组委会。
5.各队名称要求在 10 个汉字以内。
(二)报到
请各队于 4 月 25 日 18:00 前到徐州市武协报到。
十三、经费
(一)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请于报名时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二)费用标准
参赛运动员需交报名费每人 50 元(出示市武协会员证免交报名费、补办入会手续,可享免报名费);报项费每人每项 50 元,集体每项 200 元。
(三)汇款帐户
户 名:徐州市武术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市解放南路支行账 号:497565869277
十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由徐州武术协会选聘。
(二)裁判人员由徐州市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帅 张菊艳 刘 燕(财务)
电 话:0516-85827066 0516-83858936
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 256 号(徐州武协)
邮 编:221009
电子邮箱:xzswsydxh@126.com
十六、其它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 4 月 25 日 9:00 按时参加组委会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并签署责任声明书。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三)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器械自备。必须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和武术鞋。
(四)运动员须在赛前 30 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 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五)报到后,请各队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对编排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 4 月 25 日 16:00 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竞赛组委会编排组(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否则,不予更改。
(六)此规程、报名表和规则可在徐州市武术协会公众号下载。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徐州市武术协会,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项表与责任声明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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