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XBJ26330411306530447ZX的黑青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当事人嘉兴金小悦秀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销售的黑青菜,经抽样检验,黑青菜(No:DX202610623):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处罚。结合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事实,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黑青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且已自行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文章目录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