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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一炸鸡店抄袭“路易威登”品牌!

发布时间:2016-04-20 15:25:35来源:每日质量报道

         首尔一家炸鸡店选用近似法国名牌LV的名称和商标,连包装也抄得维肖维妙位于首尔开业时便以“Louis Vuiton Dak”做店名。当中头两字显然近似世界知名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的名称

 

韩国一间炸鸡店采用跟法国时尚名牌LV相似的名称,招来法院禁制;店主其后稍改名称,不过仍被指太过类似,结果因为“拒绝履行禁令”,要赔偿1450万韩元(约合8.3万元人民币)给LV。

 

香港《明报》网站4月20日报道,涉案炸鸡店位于首尔,开业时便以“Louis Vuiton Dak”做店名。当中头两字显然近似世界知名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的名称,而印刷在炸鸡店餐纸和外卖盒的商标也甚似该法国名牌。“dak”为韩文“鸡”字的拼音,而“ton dak”发音则跟韩文“一整只鸡”的语音“tongdak”相近。

 

LV去年9月指控炸鸡店使用其名,损害其品牌。去年10月,法院指炸鸡店违反《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勒令炸鸡店不得使用该店名,违者每天罚款50万韩元(约合2850元人民币)。姓金炸鸡店东继而将店铺改名“chaLouisvui tondak”,不过LV投诉发音变化不大,指控店东违反法院裁决,要求炸鸡店为使用和展示“chaLouisvui tondak”29天,赔款共1450万韩元。

 

店东尽管辩称现用店名跟原判时所用不同,可是法官判决指出写法即使不同,文字标示仍使人联想到LV的商标,所以炸鸡店须赔偿LV损失。

 

另据香港《东方日报》网站4月20日报道,韩国一间售卖韩式炸鸡的小食店,在货品包装和餐巾上,印上近似法国时尚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的商标,甚至店名亦雷同。路易威登认为炸鸡有损其品牌形象,将小店店东告上法庭。

 

2014年热播韩剧带起吃韩式炸鸡狂热,令炸鸡店遍地开花,生意不绝,韩国更成为香港等邻近地区民众的热门旅游不少韩国人都纷纷在当地开设炸鸡生意,在热潮中分一杯羹。而早在2014年,当地就有一间炸鸡店的招牌和包装盒,涉抄袭意大利着名时尚品牌普拉达(Prada)。

 

[ 责任编辑:覃婷 ]

标签:韩国炸鸡店 炸鸡 旅游 路易威登 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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