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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打人“黑导游”被判刑

作者:刘传江发布时间:2018-07-02 10:47:3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 刘传江)今年年初“一男性导游在带团去黑龙江雪乡旅游途中谩骂殴打游客”的录音刷爆网络。经查,该男子为黑龙江省桃源假日国际旅行社聘用的“黑导”姜某某,随后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旅游委获悉,6月12日,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法院以姜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12月24日,被告人姜某某在带领两辆大巴车的游客从哈尔滨前往雪乡途中,以威胁、辱骂等言语迫使游客购买景点自费项目。在客车抵达雪乡二浪河风景区时被告人姜某某因推销景点自费项目与游客发生争执,产生肢体冲突,两名游客被殴打致轻微伤。

  在“黑导打人案”曝光后,为了还游客公道,切实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哈尔滨市旅游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快速回应社会关切,对“黑导”姜某某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桃源假日旅行社给予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处罚,对其直接负责人给予罚款2万元的处罚。对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桃源假日旅行履行包价旅游合同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罚款30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处罚,对其直接负责人给予罚款二万元的处罚,将“黑导”姜某某的犯罪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

  今年2月12日,公诉机关以强迫交易罪向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提起公诉。5月18日,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姜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姜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公开宣判后,被告人姜某某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黑龙江省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受社会关注的“黑导打人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黑龙江省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对广大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具有强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下一步,黑龙江省各级旅游部门将本着“以游客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持续深入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坚决依法从速从严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和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处、有处必严、有处必曝,确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责任编辑:xin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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