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压实第三方平台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审核入网餐饮商家资质,存在允许无证、假证、套证或证照过期的商家入驻的行为;未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抽查监测,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报告;未按规定公示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

(二)“幽灵外卖”及资质造假问题。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借用、冒用、伪造、变造他人证照入网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平台公示证照地址不一致,或无实体经营门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线上店铺名称、地址、菜品信息与线下实际严重不符。

(三)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问题。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墙壁发霉、积油积垢严重;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混放,以及生熟混放等问题,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四)食品原料及加工安全问题。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过期变质、腐败霉变的食品及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使用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问题。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虚假宣传及其他问题。网上刊载的菜品名称、原料信息与食品标签标识不一致;普通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或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客观、准确、详实,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如图片、视频、订单截图、交易凭证等)。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线索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27-12315,7112315;

2.来信举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书院街29号(邮编:636700);

3.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共同守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底线。

特此公告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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