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期)

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显示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中,涉及我局管辖的2家食品餐饮单位生产的4个批次餐饮自消餐饮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大新县一佳汤粉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5451400635730591ZX,样品名称:汤碗,消毒日期:2025年1223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一佳汤粉店该批次汤碗崇左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抽样编号:DBJ25451400635730592ZX,样品名称:饭碗,消毒日期:2025年1223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一佳汤粉店该批次饭碗崇左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223日自行清洗消毒餐具批,然后免费供店内顾客使用,该批不合格餐具为复用餐具,抽样当天已使用完,无法召回。

本局认为,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清水冲洗次数不够,造成洗涤剂残留。

整改情况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增加冲洗时间和冲洗次数。

执法人员于2026年03月17日对该店复查,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大新县蒸蒸日上餐饮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DBJ25451400635730595ZX,样品名称:碗,消毒日期:2025年1223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蒸蒸日上餐饮店该批次碗经崇左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抽样编号:DBJ25451400635730596ZX,样品名称:碗,消毒日期:2025年1223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蒸蒸日上餐饮店该批次碗经崇左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223日自行清洗消毒餐具批,然后免费供店内顾客使用,该批不合格餐具为复用餐具,抽样当天已使用完,无法召回。

本局认为,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清水冲洗次数不够。

整改情况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增加冲洗时间和冲洗次数。

执法人员于2026年03月17日对该店复查,已完成整改。


                                     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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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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