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大肉盐水酸菜、小条酸菜)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宾阳县家家旺生鲜铺销售大肉盐水酸菜、小条酸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DBJ26450100641031848

DBJ26450100641031849

样品名称 大肉盐水酸菜、小条酸菜
生产日期 2026-04-10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宾阳县家家旺生鲜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 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 检验机构 广西健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宾阳县家家旺生鲜铺销售大肉盐水酸菜、小条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涉案货值金56.6

依法处罚情况:鉴于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采取了停止使用涉案产品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进行整改;不合格项目并非当事人的主观故意造成,案发后积极配合对其违法行为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第(五)项规定,宾阳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87日对该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的决定:1.罚款人民币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4.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南宾市监处罚〔2026414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经排查,宾阳县家家旺生鲜铺为销售环节,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大肉盐水酸菜、小条酸菜,是生产环节造成的。

整改情况:当事人将加强员工培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整改复查情况: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将进行跟踪抽检检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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