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XBJ26330411306530086ZX的香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当事人嘉兴市千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经抽样检验,生姜(No:DX202601551):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且已自行改正,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不予行政处罚。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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