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信息】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6月16日(横州市黎家人商行)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根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横州市黎家人商行委托生产并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香辣芋苗(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2月25日,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横县那阳镇万佳汇超市经营的由横州市黎家人商行委托广西横县连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升食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生产的“香辣芋苗(酱腌菜)”(规格:500克/瓶)(产品标签标明:委托方为横州市黎家人商行,受委托方为广西横县连升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样检验,抽样数量6瓶(其中备样3瓶),抽样费用65.4元。2026年3月24日,本局收到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显示该批次香辣芋苗(酱腌菜)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为1.55g/kg(标准指标:≤1.0)、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实测值为1.8(标准指标:≤1),两个项目均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A2260125962102021C,签发日期:2026-3-24)] 。
横州市黎家人商行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6年3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横州市黎家人商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销售区、仓库内未发现上述经抽检不合格同批次香辣芋苗(酱腌菜)库存。本局已于2026年4月8日对其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横州市黎家人商行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的香辣芋苗(酱腌菜),并及时配合受委托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召回,截至2026年5月15日召回期届满,已向生产商连升食品公司退回涉案产品3瓶,退回产品已按规定作无害化销毁处理,未再次流入市场,目前未发现造成危害后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南横市监处罚〔2026〕272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