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6年监督抽检中,荣成市兴旺角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葱经检验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日期:2026年5月25日。荣成市兴旺角生鲜超市的1批次葱,经荣成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后,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XBJ26371082910333466ZX。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6年6月23日,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荣成市兴旺角生鲜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荣成市兴旺角生鲜超市发布食品召回公告,没有消费者反映因食用该批次葱受到损害。
三、行政处罚情况。荣成市兴旺角生鲜超市销售不合格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由于当事人能够提供该批次葱的进货记录、供货商资质证明以及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等资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不予处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荣成市兴旺角生鲜超市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存放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荣市监处罚〔2026〕1278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在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要求下,荣成市兴旺角生鲜超市会加强进货查验履行制度,保证每批次食品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购货单据齐全,确保食品安全追溯渠道畅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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