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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混乱 发票不标注材质 实木家具“不实”现象严重

发布时间:2016-11-01 09:34:00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实木家具“实”不“实”到底谁说了算?近日,上海市消保委组织开展了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近年来在该市购买的实木家具,提供免费权威检测,以了解实木家具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揭开了部分企业实木不实、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的市场乱象。

  该委此次共对55位消费者提供的59件家具进行了检测,其中56件购于实体商场,3件购于网络或电视销售平台,涉及17家商场、47家企业。在检测过程中,相关专家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分赴消费者家中,对消费者购买的实木家具产品进行检测,并对照合同或订单上标称的材质进行核查。经过初步查验,判定18件样品的材质与标称一致。针对需要进一步检测的41件家具产品,由检测人员现场封样,送往上海市质检院进行材质检测。

  经过检测机构对41件实木家具样品的抽样检测,13件样品的检测材质与标称材质一致,加上18件未被送检的样品,共计有上海卓卡家具有限公司(北欧e家)、艺尊轩等2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1件样品检测材质与标称一致,有28件样品的检测材质与标称不一致。

  检测结果显示,有9家家具厂商的11件样品存在以低价木材冒充高价木材的情况,其中标识名称不规范现象较为典型;有15件样品的材质标识未使用国家规范名称,不符合相关规定。如消费者陆先生购买的木床材质标称为胡桃木,但是根据国家木材名称的相关标准,没有胡桃木这一名称。

  本次调查发现,目前在上海市实木家具行业中,商家不规范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主体不清。调查中发现,家具企业经营主体混乱、授权代理不规范等情况较为突出。二是部分商家的实体店店招与实际经营企业不相符。有的商家实为个体经营户或授权经销商,但在其经营场所并未公示相关授权代理资质,以及家具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的相关凭证中也无法体现销售主体的明确信息。在本次调查中,消费者提供的家具订单、发票上的经营者信息与实际经销企业一致的仅占43%。三是约定不明。在家具消费过程中,商家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情况并不多见,商家一般会以订货单的形式与消费者约定商品信息和其他定制要求。但是,调查发现,多数商家的订货单不够规范,商品材质标识部分存在虚标、乱标甚至不标的情况。本次调查中,商家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范)标注商品基材、辅材的比例仅为53%。

  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重要凭证。然而本次调查发现,商家不提供发票的情况比较普遍,仅27%的消费者表示商家开具了发票。而在开具发票的商家中,能够在发票上注明家具材质信息的比例为零。

  《中国质量报》

[ 责任编辑:王艳 ]

标签:实木家具 发票 混乱 材质标识 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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