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0726303931168的黄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浦江县满军副食店销售的黄瓜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乙螨唑。检验机构为浦江县产商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533072630393116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涉嫌销售乙螨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黄瓜。整改措施:认真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进货查验意识,杜绝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浦江县满军副食店进行现场检查,1.经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2.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供货来源,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测报告、销售单。3.开展召回,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国市监稽发〔2025〕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 DBJ25330700313631417、DBJ25330700
313631418的8号椒、螺丝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浦江县吉净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8号椒、螺丝椒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8号椒不合格项目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胺、呋虫胺,螺丝椒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抽样编号为DBJ25330700313631417、DBJ2533070031363141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涉嫌销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胺、呋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8号椒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整改措施:认真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进货查验意识,杜绝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浦江县吉净超市(个体工商户)进行现场检查,1.经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2.当事人未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购进螺丝椒、8号椒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开展召回,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的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1.8元。
三、抽样编号为XBJ25330726303931176的梨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浦江县尚宇超市销售的梨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乙螨唑。检验机构为浦江县产商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533072630393117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涉嫌销售乙螨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梨。整改措施:认真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进货查验意识,杜绝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浦江县尚宇超市进行现场检查,1.经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2.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供货来源,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测报告、销售单。3.开展召回,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