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 15大类,分别为食用农产品、糕点、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饼干、速冻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抽检样品共计16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64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和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新昌县伟芳面食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腌辣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刘晓东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城东综合市场俞雅玲销售的芹菜,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 食来运转(杭州)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绍兴新昌分公司销售的脆爽皱皮青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第10期).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第10期).xls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THE END
<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目录
关闭
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