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2025年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10月14日,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刘丰采购的黄颡鱼(采购日期:2025年10月14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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