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6年6月3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检验检测认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武汉市硚口区新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馒头(购进日期:2026-06-03)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单位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该单位销售不合格馒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处罚: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没款合计1006元;
综上,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6元。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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