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海口琼山吴玉梅蔬菜摊经营毒死蜱项目不合格的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8日,根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当事人经营的菠菜被监督抽检。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SP202531787)显示,上述被抽检菠菜的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销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2025年12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同批次菠菜。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询问通知书》,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张贴召回公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了一份2025年10月28日微信转账287元给“陈柳燕”的微信付款记录,称其中包含购进7斤菠菜的货款91元,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单据、供货商主体证明等材料。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微信昵称为“陈柳燕”的经营者真实姓名为陈文艳。陈文艳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农贸市场销售蔬菜,陈文艳接受我局执法人员询问调查时说明,其承认当事人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属实,但当事人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只能证明2025年10月28日从其处购进过蔬菜,无法证明购进的就是菠菜,所以其否认2025年10月28日向当事人销售菠菜。该批菠菜无法继续溯源。

当事人经营毒死蜱项目不合格的菠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元;3.罚款2500元。

三、当事人已按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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