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五期)

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我区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0个大类184批次,结果合格18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瓯海南白象胡恰景德江西菜馆销售的绍兴梅干菜,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2、温州瓯海南白象胡恰景德江西菜馆销售的莴笋片,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铅(以Pb计):铅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只有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发身体的不适,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职业性铅中毒多为慢性中毒,可影响神经、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发育、心血管、内分泌、免疫、骨骼等各类器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梅干菜中最大允许限为0.8mg/kg。

柠檬黄:柠檬黄,橙黄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是也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莴笋片中不得使用。

亮蓝: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属于水溶性非偶氮类合成着色剂,食品行业中适用于糕点、糖果、饮料等的着色。亮蓝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如果长期摄入,存在致畸、致癌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莴笋片中不得使用。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附件:1.2026年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五期(合格批次).xlsx

2.2026年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五期(不合格批次).xlsx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THE END
<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目录
关闭
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