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完成情况的公告(2026年第4期)

现将在2026年度湖北省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王天燕经营的卤鸡爪(自制)检测不合格的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3日,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王天燕经营场所内的卤鸡爪(自制)进行了监督抽样。该批次样品经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后,出具了NO:XBJ26420525470431741ZX检验报告,报告均判定:日落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4月28日,我局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将监督抽检结果送达给当事人,责令其迅速查找原因并立即整改。

二、风险控制、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责令王天燕停止经营该批次不合格的卤鸡爪(自制),迅速启动召回通知。

2、原因排查:生产容器清洗不到位,长期积存有色汤汁残渣(含有日落黄的复合调味料),微量食品添加剂残留渗入肉制品表面。

3、整改情况:在经营的过程中强化食品添加剂管理、实施产品召回机制、加强自我培训与意识提升,确保食品安全;并在整改后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调查处置情况

王天燕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之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远安市监责改〔2026〕YP001号)、《当场处罚决定书》(远安市监当罚〔2026〕YP001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我局已将其纳入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重点名单,对其提高监督抽检频次。

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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