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7.1)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我区2家市场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永利粮油食杂店生产经营的花生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3月13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南宁市永利粮油食杂店生产经营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6-03-07)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具的《检验报告》(№:FNN20260302439)显示: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6-03-07)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13日对南宁市永利粮油食杂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检验报告》(№:FNN20260302439)相同批次的花生油库存。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不合格批次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6-03-07)150公斤,已销售150公斤(含抽样3L),无剩余库存;并且在采购原料时未按规定保留原料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及采购票据。我局于2026年4月30日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商贸区东面五一路南一里部分场地N-31号(经营者:南宁市梁元珍餐饮店(梁元珍))经营的枫叶糯米饭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3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南宁市梁元珍餐饮店(梁元珍)经营的枫叶糯米饭(购进日期:2026-03-27)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具的《检验报告》(№:SG260008)显示:当事人经营的枫叶糯米饭(购进日期:2026-03-27)经抽样检验,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项目均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9日对南宁市梁元珍餐饮店(梁元珍)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检验报告》(№:SG260008)相同批次的枫叶糯米饭在售。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的枫叶糯米饭(购进日期:2026-03-27)5.5kg,已销售5.5kg(含抽样1.2kg),无剩余库存;并且在购进涉案批次枫叶糯米饭时未查验供货者经营资质(许可证)和食品检验报告。我局于2026年4月10日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公告召回,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销售台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