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信息】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7月1日(横州市六景镇钦隆超市(个体工商户))

根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横州市六景镇钦隆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白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2日,受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横州市六景镇钦隆超市(个体工商户)于2026年1月14日购进的白芷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4月10日,本局收到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显示该批次白芷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实测值为1.05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详见《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A2260125962131004C)、《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260125962131004C)。
(二)现场检查情况
本局于2026年4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A2260125962131004C)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260125962131004C),并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样批次的白芷库存,当事人对检验结论、被抽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和标准适用等事项均无异议,且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本局于2026年4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在2026年4月14日发布《召回公告》,由于消费者购买该批次白芷时间间隔较久,已经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当事人在2026年5月14日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桂南横市监不罚〔2026〕10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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