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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诚信商家 推动放心消费

发布时间:2016-10-31 11:00:52来源:石家庄日报

  诚信建设始终是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平等的营商环境,引导企业争当诚信经营的表率,为石家庄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道德环境和信用支撑。

  如今,“诚信是金”已成为我市广大企业家的共识,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守合同重信用的诚信建设先进企业和企业家。在市工商局、省会文明办和市消费者协会的共同组织下,目前“美丽省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正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为助推省会经济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添薪加火。

  “诚实守信是企业搏击市场赖以生存的前提,我们一直将诚信贯穿于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北人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北人集团将继续做到严把商品质量关、奉行顾客至上理念,并健全投诉机制,自觉接受全面监督。

  按照活动要求,我市将实施“5689”工程,即利用“十三五”规划的5年时间,在全市消费环节经营者(包括商场、市场、超市、网络、电视交易平台以及场内、平台内的销售者)中,培育推荐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60家,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80家,县(市、区)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900家,推动线上线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竞争格局,实现我市在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全社会的文明度等方面的显著提升。

  活动中,市工商局鼓励、引导参加创建活动的经营者,普遍自觉建立了“一承诺五制度”,包括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主动公开诚信经营承诺,并自觉建立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采购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

  诚信企业是一块金字招牌。如今,积极争创诚信商家在我市蔚然成风。自愿申报各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企业数量在不断迅速增长,争创氛围日渐浓郁。

  据介绍,我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目前各县(市、区)局正在根据创建条件进行初审、培育、指导,由各县(市、区)局认定的“放心消费示范店”满一年后,可以从中推荐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由市工商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程序认定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 责任编辑:苏明瑛 ]

标签:消费 诚信商家 示范单位 诚信 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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