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枣庄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重点培育一批优势明显、具有发展潜力的“老字号”,增强企业和品牌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枣庄市商务局决定开展第四批“枣庄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枣庄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枣庄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根据《枣庄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字号申报“枣庄老字号”,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7月21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商贸流通科(市政府B307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smk5571012@163.com。联系电话:5888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