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3月3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行监督抽检,涉及无为县开城达君糕点坊经营的大方片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于2026年3月31日对无为市赫店美佳乐购物中心经营的大方片糕进行监督抽检。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签发了编号为AH2026-GZJ-00826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无为市赫店美佳乐购物中心经营的大方片糕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据无为市赫店美佳乐购物中心经营者陈述,上述大方片糕从当事人处购进。 2026年5月7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明,当事人承认上述大方片糕从当事人处购进的事实,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没有申请复检。当事人陈述于2026年2月6日生产上述大方片糕食品150盒,成本为4元/盒,销价为5元/盒。该批次不合格大方片糕均已销售出去。该批次大方片糕抽检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高温多雨天气,食品储存不当导致。据此计算涉案产品货值为750元,违法所得为150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无为县开城达君糕点坊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的处罚决定: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高温多雨天气,食品储存不当导致。
整改情况:1、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开通无条件退货通道;2、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3、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贮存制度,严把进货和贮存关。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已落实整改措施。
特此公告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