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5年监督抽检中,荣成市崖头景隆馅饼店的1批次消毒后待用餐碗经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抽样日期:2025年12月16日。荣成市崖头景隆馅饼店的1批次消毒后待用餐碗,经荣成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后,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于2025年12月31日向荣成市崖头景隆馅饼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餐碗,已全部使用完毕没有剩余,未发现社会危害后果。

(三)行政处罚情况。荣成市崖头景隆馅饼店使用清洗不合格的餐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文号为荣市监当罚〔2026〕4号。

(四)原因排查整改情况。造成餐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严格按照餐具清洗、消毒的标准步骤进行。在我局的监督指导下,荣成市崖头景隆馅饼店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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